根据《江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我院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基本条件
考生须取得本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通过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方可参加复试环节。
二、接收专业
学术型: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
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学校研招办公布为准。
三、申请及接收流程
1、提交材料
有意向申报我院相关专业的推免生请登陆“江南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系统http://gmis.jiangnan.edu.cn/zsgl/tmsgl/”,按照“申请须知”提交相关材料。
9月20日此系统关闭后仍需报名,请直接联系学院0510-85917071。
2、复试形式:
根据申请情况集中分批次进行视频或电话面试,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3、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创新能力及创新意识、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4、复试考核成绩
①由面试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②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5、9月28日,考生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浏览报考须知,填报志愿、办理缴费,并在学院通知的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四、接收名单的确定方法
1、按照申请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类排序,根据学校确定的接收比例,按序予以确定考核合格名单;
2、面试不合格者不予接受;
3、有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物、科研成果,或从事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表现突出者,予以优先接收;
4、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见附件,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体检,体检表交学院)的推免生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5、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在学院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学校奖励政策
1、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985”和“211”高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学校将给予1万元/生优秀新生奖。对来自非“985”和“211”高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不含支教团等专项计划),学校将给予5000元/生优秀新生奖。
2、对于正式录取的推免生,可优先安排导师进行师生双选,提前进实验室,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海外研修计划和硕博连读计划。硕士期间成绩优异者有机会获得2万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六、其他
1、考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①受到处分;
②出现不及格课程;
③未取得学士学位;
④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况。
2、本细则未尽事宜仍按照《江南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