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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须知

发布日期:2014-05-11 00:00|浏览量:   来源: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1.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哪些?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具体手续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市、县(市、区)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是市、县(市、区)级人事局,具体手续由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学校毕业生就业职能部门是校就业指导中心。

 

2.  毕业生的生源地如何确定?

毕业生入学前本人户口所在地为毕业生的生源地

 

3.  企业福利中,“三险”、“五险一金”包含什么内容?

“三险”为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五险”为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

“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4. 推荐表、协议书遗失如何补办?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人手一份,毕业生如遗失原则上不能补办,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补办,须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同时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由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补办。

 

5.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单很重要吗?如果我不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会有什么后果?

在目前我国的人事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下,这两样东西很重要。报到证是学校派遣学生的依据,学生凭报到证到所在单位或所在人事局报到,单位或人事局为其办理了接收和落户手续,才算完成派遣(报到证开到人事局的也要办理报到手续)。如果不在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单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好手续,毕业生不仅不能正常落户,今后的工龄计算、职称评定、保险、结婚登记、出国、考公务员等都会受到影响。一些同学出于将来跳槽方便的考虑,不去用人单位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或者用人单位怕学生跳槽,不及时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都会造成袋袋户口现象,这将造成今后该毕业生人才流动不可逾越的障碍。所以毕业生不仅要诚实履约,主动及时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同时也要有维权意识,敦促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为自己办理报到手续。

 

6.  什么叫毕业生《报到证》,它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或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它的主要作用有:
(1)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
(4)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报到证》分上下两联(内容相同),上联(蓝色)由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给学生,下联(白色)则放入学生档案内。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或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一律无效。

 

7. 结业和延长的毕业生能否办理报到证?

选择延长学制的毕业生当年不能派遣,首次派遣时间应和下一届学生相同即次年6月。选择结业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必须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自己为结业生,签定“结业生就业协议书”后,可到省教育厅办理报到证(报到证上需注明“结业生”字样),结业报到证一经开出不能更改。结业生如在换证考试通过后取得毕业证书再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8.  毕业生档案中主要包括哪些材料?

毕业生个人的档案主要包括:毕业生大学入学前的有关材料,如中学生登记表、中学德育考核表、招生报考登记表等;《大学生登记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入党(团)志愿书、思想汇报等党(团)员档案;大学体格检查表;大学期间校、院系以上奖惩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存根等。

 

9.  申请去西部、苏北等志愿服务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可以留校吗?

可以。申请去西部、苏北志愿服务的毕业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西部接受单位的意见选择三种户档处理方式之一: (1)将户、档保留在学校,服务结束后根据实际就业情况和个人愿望决定户档派往地。(2)将户、档转回入学前的生源所在地。(3)将户、档转入西部接受单位所在地。

 

10.  如果在上海找到工作,户口、档案如何办理?

在上海、北京、深圳、天津、杭州等地找到工作,户口、档案可分为两种情况:

(1)已签就业协议,当地政府就业部门已审批同意并拿到接收函,档案由学校发往工作地,户口由保卫处协助迁往工作地。

(2)已签就业协议,当地政府就业部门审批未通过的,档案、户口原则上回生源地,在工作地办理居住证。

 

11.  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均由市公安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12.  未签约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未签约的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被迁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需带上以下材料,到生源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当地人事或教育部门的证明或家庭户口簿;⑤本人身份证;⑥近期正面一寸照片1张。

 

13.  什么是“见习期”?

见习期制度是我国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包括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及技校毕业生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招收上述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期限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以上有关专业实际工作,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对该职工办理转正手续,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确定工作岗位。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14.  毕业生报到后找不到档案怎么办?

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一般在一个月内将档案通过有关部门转递出去。毕业生本人不得自己携带。毕业生报到后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还找不到档案,可以通过学校负责毕业生档案的部门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