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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设立“曹光群日化教育基金”的倡议

发布日期:2021-10-08 10:29|浏览量:   来源: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日用化工专业本科与研究生人才培养的院系,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已培养出1万多名本、硕、博人才,他们大多活跃于国内外科研领域与相关的产业。学院目前建有教育部“合成与生物胶体重点实验室”、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化妆品质量研究与评估重点实验室”,以及“中国轻工业化妆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化妆品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形成了从基础科学研究到应用技术转化的较完备体系,为聚焦美丽、健康、时尚、民生的日化事业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以曹光群老师为首的教师团队把握国内国际发展大势,依托轻化优势,于1984年在国内首设“化妆品学”本科课程;1995年首设“化妆品与美容”专业,开创了“现代化妆品”从本科到博士完整的培养系统,同时为化妆品行业开设了科技培训再教育体系。团队目前已培养出7000多名毕业生,1000多名企业科技与管理人才。一大批弟子学有所成,创新创业,打造品牌,成为当今我国化妆品学术界和产业界中坚力量。曹光群教授生前曾任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院长,还兼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委员,是我国化妆品学教育界的先驱者与行业科技界的领路人。

2020年11月10日,曹光群教授在指导化妆品行业发展的过程中突发疾病,不幸逝世。他一生严谨治学、奉献行业,品德高尚、倍受敬重。为缅怀他崇高的人格与精神,推动日化学科人才辈出、日化行业繁荣发展,打造民族品牌、服务国计民生、参与国际竞争,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联合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决定筹办江南大学“曹光群日化教育基金”(简称“基金”)。计划如下:

一、募集对象

“基金”募集对象为:江南大学校友企业、校友个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基金”管理

1.本“基金”为留本基金,隶属于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是江苏省民政厅和教育厅批准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是中国社会组织5A等级(2014年起至今)、江苏省示范型社会组织(2016年起),并获得“江苏省慈善组织”认定(2018年起)。中基透明指数FTI连续三年获得满分。

2.成立“曹光群日化教育基金理事会”,对该基金进行专项管理。基金理事会将由捐赠方代表、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以及江南大学财务等相关部门组成。基金章程另行发布。

3.“基金”项目进展与使用情况将定期在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网站公开,并接受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4.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采取积极稳健的投资理财策略,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募集本金的理财收益用于奖励条例规范内的优秀人才和集体。本“基金”持续开放增资、滚动发展。

三、“基金”使用

1.“基金”使用原则:公开公正、专款专用、基金理事会主导。

2.“基金” 理财收益的具体用途:

(1)奖励和资助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自立自强、品学兼优、竞赛创新、国际合作的学生;

(2)奖励为日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3)奖励35周岁以下在日化行业创新创业的优秀校友;

(4)奖励成功打造日化国际品牌的民族企业或突出贡献个人;

(5)奖励为日化行业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师;

3.基金理事会将视“基金”发展情况,择机扩大“基金”奖励额度和资助范围。

4.“基金”使用的具体评选条件、管理办法等另行发布。

四、捐赠途径

1.通过微信捐赠:企事业单位代表或个人可通过微信端向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官方捐赠链接:http://giving.jiangnan.edu.cn/project.action?id=671),每一次的捐赠限额5万元整,具体视捐赠人银行账户设置情况而定。超过限额捐赠可分次重复操作。

官方捐赠二维码(微信)

2.通过银行账户捐赠: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可直接汇款至“曹光群日化教育基金”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江南大学支行;账号:1103 0307 091 0000 6745;附言:曹光群日化教育基金)。

3.有关说明

(1)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在收到款项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此票据可用于捐赠个人或单位的税前抵扣。

(2)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定期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捐赠信息(要求匿名者除外)并颁发捐赠证书。

(3)“基金”捐赠单位和个人将优先获得参与学院举办(承办)的各类专业培训、科技交流及产学研合作的机会;优先参与学院牵头组织的各类国内国际行业交流平台;优先招聘各类本硕博毕业生;参与每年一度的合作交流恳谈会等活动。

(4)本倡议及其他未尽事宜由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潘庆伟13861835598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校友办杨井国13961727089

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张茜15861442598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江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九月